第75章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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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!”
  更不要说只是千户的外甥,还不是王子。
  碍于邓健,那些衙役出身的千户、百户,霍宝不会动,这叫“打狗看主人”。
  可这些人的家属子弟,就无碍了。
  要是都束手束脚,那以后就只能在曲阳苟着。
  送上门的“鸡”,不宰白不宰!
  第51章 照花台
  县衙被包围了小半个时辰,等包围的童军童军退去,县衙门口放了告示牌。
  自从白衫军进城,县令跑了,这还是县衙第二次放告示牌。
  第一次放告示牌,是按照户籍册子领口粮之事。
  这个第二回 ,是什么?
  早有好事儿的百姓凑过来,白纸黑字,写的清清楚楚,就是不晓得上面写什么。
  有个幼学之年的童子被喊了过来,给大家念告示,大家才明白是怎么回事。
  “嘻!淫乱?不晓得怎么个淫乱法儿?”
  “喝酒吃肉?!造孽呀,阿弥陀佛!”
  “啥是实证啊?还给米给银子的?”
  “人证物证,不编瞎话的,估摸着就是实证了。”
  “那我王大晓得,这个周秀才半夜踹寡妇门,还生了个私孩子,我们前后院,见了好几回!”有嘴快的已经说了出来。
  四周一下子安静下来。
  就有一个少年“噔噔”几步冲衙门大门去了,扯着公鸭嗓喊道:“我举证周秀才偷寡妇养私生子犯了淫戒,有街坊王大为人证!”
  话音未落,两个童军出来,拉了少年进去。
  看热闹的百姓面面相觑。
  “娘的,谁家逼孩子,抢我的举证!”那嘴快的汉子反应过来,愤愤不平。
  “谁晓得告示是不是糊弄人?说不得是替你挡灾了!”有人劝慰道。
  那快嘴汉子指着县衙大门:“这是灾?”
  众人望向县衙大门,方才那少年抱着个布口袋出了县衙,一脸防贼的模样看着大家。
  那快嘴汉子忍不住,上前一把拉了布袋:“**崽子,抢我的举证,这是我家的米!”
  少年不肯放,两下里一撕把,布袋“吱啦”一声裂开,金黄色小米散了满地。
  围观的人热闹也顾不上了,眼睛都黏在小米上,离的近处的已经蹲下划拉,离的远的也凑了上来。
  那快嘴汉子刚想要骂人,少年一嗓子喊了起来:“来人呀,有人抢粮食!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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