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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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信中还道,如吕饶的男子,在闵王府多不胜数,闵王是个十足的禽兽。
  一年前,吕饶上京,偶在郊外踏青时,遇到赏花弹曲的阮青,袅袅之音,萦绕不绝,吸引着吕饶上了前。
  反应过来的吕饶,见到面前的男子,第一个想法是离开,可那人唤了他一声:“阿饶。”
  幼时称呼,出自幼年玩伴。
  二人相认,又以琴音相交,再为知己。
  【我二人素来寡语,为乐一道,甚乐哉。我二人常于城外相见,奏乐而和,南风馆之人的确不知我二人关系,他们亦与此案无关。当日,吾阮青以白纱覆面,身着白衣,形容与阿饶当日在左都闵王府一般无二……】
  人喜欢的事物,哪怕失忆,都不会变。
  虽然闵王并不记得,自己曾经侮辱过那样绝世出尘的儿郎,但当阮青以那样一副姿态出现时,闵王还是喜欢的。
  甚至,在阮青故意含情脉脉扫他一眼,又朝他身后几个侍卫使了个眼色后,闵王甩开护卫,紧跟上前。
  将阮青拥入怀中时,其人顿时如入云烟,已忘自己乃凡间人。
  阮青告诉他:“明日亥时三刻,于此‘一’字房中见,只是切不可让他人所知。妾非南风馆之妓,若被他人发现,自己便再无活路。”
  闵王早被美色冲昏头脑,哪会想这其中奇怪与诡异之处,自满口答应。
  而南风馆每到亥时便会换值,哑奴正趁此时进了那间房,南风馆众人亦不会在意一个早该下值的哑奴在哪儿。
  等到闵王进了那间房,等待他的便是蓄意已久的绞杀。
  按说,吕饶被辱之事已过了许久,又有好友相伴,即便再见闵王,也不会有此杀心,更何况阮青?
  但奈何闵王虽失忆了,却死性不改,早在他去逛南风馆的第一日,又看中了乐师吕饶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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